中央规定:公职人员出差住宿、交通、伙食费标准!

公职人员外出办公差旅, 住宿费、机票、火车票依据级别标准按实际支出报销, 多数地方采取每人每日市内交通费(80元)加上伙食补助费(100元)等于差旅费(180元)的包干使用方式, 注意, 西藏、青海、新疆的伙食补助标准为每日120元。

住宿费

依据:

出差的人员, 要去执行分处于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级别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就好比部级官员出差前往北京时, 其住宿费标准在每天方面是有着限量规定的范畴为1100元, 司局级官员在每天这块儿的限额是650元, 其他人员每天的限额是500元。而各地的标准是这样的: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异地铆焊施工差旅费怎么算_公务出差住宿费标准

交通费

依据:

交通费被划分成城市间交通费, 其中城市间交通费是与如火车、轮船、飞机这些之类的交通工具乘坐的时候所产生的费用了, 而除此之外的那些则是市内交通费了。

市内交通费依据出差自然天数来计算, 对于每人而言, 每天以80元进行包干使用。若接待单位协助去提供交通工具且存在收费标准, 那么出差人员需按照此标准去交纳费用, 而且最高限额不能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要是这种情况下没有收费标准, 每人每半天要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来交纳费用。

出公差的人员理应依据规定的等级去搭乘交通工具, 部级以及和其职务相当的人员外出公干, 要是因工作方面的需求, 跟随其出行的一人能够坐相同等级的交通工具, 没有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 超出预算的那一部分要由个人自己承担费用,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详细情况是这样的: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含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行驶中的火车所配备的软席类别, 其中包括软座以及软卧, 还有高铁或者动车的商务座, 以及全列皆为软席的列车里设有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在火车上的软席类别其中包括了软座又包含了软卧, 还有高铁或者动车的一等座, 以及全列软席列车里面的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这是关于火车硬席里的硬座、硬卧, 以及高铁或者动车的二等座, 还有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软座的相关内容。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伙食补助费

依据:

伙食补助费呢, 是按照出差当日的自然天数进行计算的, 具体标准是每人每天100元(但是呢如果是去西藏、青海、新疆这些地区, 标准则是每人每天120元), 并且是以包干的形式供给大伙使用的。

确实是因为工作存在需要, 接待那一方单位能够安排一次工作餐, 并且要严格把控陪餐的人数。接待的对象倘若在10人以内的话,陪餐的人数不可以超过3人;要是超过10人的话, 不可以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除了的确是因为工作有必要, 才由接待单位按照规定安排的那一次工作餐之外, 出差的人员应该自己进行用餐。要是接待单位帮忙安排用餐的话, 出差的人员应当向提供伙食的一方去交纳伙食费。存在对外收费标准的情况, 出差人员按照标准去交纳;不存在对外收费标准的, 每人每一天按照早餐20元、午餐40元、晚餐40元来交纳。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53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秉持着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之目的, 而为了加强以及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 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从而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是, 中央和国家机关, 还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也就是以下简称为中央单位的这些组织。

在本办法当中所说是中央和国家机关, 它们包含各直属机构, 当中涉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还有全国政协办公厅, 另外有最高人民法院, 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 同时也涵盖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以及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 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外面的地区去进行公务出差, 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 还有市内交通费, 这些费用被称作差旅费。

第四条 中央单位須构建完善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得依规报请單位相关领导获批, 从严把控出差人数与天数, 严格开展差旅费预算管理, 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严禁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严禁借任何名义与方式变相旅游, 严禁异地部门间进行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以及考察调研。

第五条 在制定差旅费这个标准的时候, 财政部是按照这样的原则来进行的, 即分地区, 分级别, 分项目, 并且会依据经济社会得以发展的水平, 市场价格, 以及消费水平出现变动的情况, 适时去做出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对于工作人员因公前往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 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时所产生的费用, 被称作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 从事出差工作的人员, 应当依据规定等级, 去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所对应的等级, 会在下面这个表格当中呈现: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属于部级以及和部级相当职务的人员, 在进行出差活动时, 要是因为工作方面存在需要, 那么随行的其中一个人能够乘坐和其相同等级的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在所处于出差目的地存在多种交通工具可供选择的情形之下, 出差人员于不致使公务流程受到影响、保证自身安全得以切实保障的前提条件当中, 理所应当挑选乘坐具备经济实惠且便捷特点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的, 每人次能够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乘火车的, 每人次能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坐轮船等交通工具的人员, 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而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 便不再重复进行购买行为。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 是针对工作人员而言, 是在其因公出差期间而产生的费用。此费用是因入住宾馆而形成的, 这里的宾馆涵盖饭店、招待所等, 下同。其费用性质为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财政针对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 各省负责, 财政部指导, 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依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 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即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给财政部, 经财政部统筹研究给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 之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成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有的城市, 其住宿价格会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变化, 针对这类城市, 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的时候能够适当向上浮动一定的比例, 而具体的规定将会由财政部另外进行发布。

第十三条 具有部级以及与之相当职务的人员居住在普通套间当中, 而司局级以及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人员居住在单间或者标准间里面。

第十四条 被安排出差的人员, 需要在与自身职务级别相对应的, 关于住宿费的标准限额范围之内, 去挑选具备安全特性、经济实惠以及便捷条件的宾馆来进行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那些给予工作人员, 给处在因公出差期间的工作人员的, 那种伙食补助费用, 被称作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依据出差的自然天数也就是日历天数来进行计算, 按照规定的标准以包干的方式来使用。

第十七条 财政针对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厅(局)承担责任, 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 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 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并上报财政部, 财政部经过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后反馈给地方进行审核确认, 之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 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时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 那些需要出差的人员, 应该自行去用餐。要是存在由接待单位统一作出安排来用餐的情况, 那么就应当朝着接待单位去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针对工作人员而言的, 是在其因公出差这个期间之内, 所产生的市内交通方面的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的交通费, 是按照出差那一刻起的自然天数, 也就是日历天数来进行计算的, 并且规定每人每一天是80元, 以包干的形式来供其使用。

第二十一条 前去出差之人之中, 其若被提供交通工具, 进而使得此交通工具被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所给予, 那么该出差之人应当朝着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去交付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门在外执行公务的人员, 必须得严格依照规定去支出差旅费, 该笔费用是要由其所在的单位来负担的, 绝对不可以往级别比自己低的单位、企业或者是其他的单位去转移、推卸。

第二十三条 城市里面的交通费它按照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的等级凭借相关票据去进行报销, 订票所产生的费用, 在经过批准之后发生的签转或者退票的费用, 还有交通意外保险所产生的费用也凭借票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依据出差所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来进行报销, 处于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则是按照当天最终抵达目的地那个地方的标准予以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出差完毕的工作人员, 要即刻去办理报销手续。在进行差旅费报销之际, 需提供出差审批单这个凭证, 还要提供机票凭证, 以及车票凭证, 另外也要提供住宿费发票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 理应依据规定, 严谨审核差旅费开支, 对于未经批准而出差的情况, 以及超出范围、超出标准开支的费用, 是不会给出报销处理的。

若实际出现了住宿情况, 然而却不存在住宿费发票, 那么就不可以对住宿费进行报销, 同时也不可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需强化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以及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 要为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以及规模控制负责有加, 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要针对差旅费报销予以审核把关, 务必要保证票据来源合法, 内容真实且较为完整同时合规, 对于未经批准就擅自出差、不按照规定开支以及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要做出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 要对所属的那些预算单位, 加强起监督检查才行, 一旦发现了问题, 就得马上处理, 要是碰到重大问题, 就得向财政部进行报告。

各单位, 应当, 自觉接受, 审计部门, 对出差活动, 以及, 相关经费支出, 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 针对中央单位之差旅费管理者和运使用者有关情形, 展开监督检查。主要涵盖内容如下所示: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健全与否, 出差活动有没有依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去到外地执行公务的人员, 不可以对接待他们的单位提出超出正常公务活动范畴的要求, 在出差这段时间内, 不允许接受那种违背规定且由公款支付费用的宴请, 不答应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游览活动, 以及并非工作所需的参观活动, 同时, 也不能收下礼品、礼金以及土特产品之类的东西。

第二十九条 没有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去做, 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中的任何一种, 那么就要依据相关的法律以及规定, 去追究与之相关的单位以及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哪怕出现前款所罗列出的行为当中的任何一项, 会由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违规资金必须要被追回, 并且要视情形给予通报。对于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 要报请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要是涉嫌违法, 就要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若工作人员前往外面参加为统一安排的会议以及培训, 且举办单位会统一安排食宿, 那么在会议以及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和市内交通费用需由会议以及培训举办单位依照规定进行统一开支;而前往以及返回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用则要按所在单位于规定进行报销。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施行,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二零零六〕三百一十三号)同时被废止, 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若与本办法不一样的, 依照本办法来执行。

下发一个通知, 这个通知是关于印发一份名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文件。

财办行〔2014〕90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高法院行装局, 高检院计财局, 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及各个直属机构相关财务部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也就是财行〔2013〕531号印发之后, 我们陆陆续续接到了有关部门以及人员打来的电话, 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为了方便进行操作, 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现在予以印发, 请你们在工作当中遵循。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2014年9月15日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1.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如何交伙食费?

除了接待单位依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所安排的、仅有的一次工作餐之外, 出差的相关人员在就餐这件事情上应当依靠自身去解决。要是接待单位协助对就餐进行安排了, 那出差人员就应当依据差旅费管理办法里规定的标准, 朝着接待单位去交纳相应的用于餐饮方面的费用。接待单位需要给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 这个凭证并非用于报销的依据, 而所收取的伙食费会被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

2.倘若出差人员是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来提供交通工具的话, 那么该如何去交市内的交通费, 是这样的情况, 对?

出差人员自行解决市内交通, 若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 在差旅费管理办法所定标准内, 出差人员要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 接待单位给出差人员出具仅供表示收费并未实则凭其作为报销依据的接收凭证, 所收取的市内交通费专门用以抵顶接待单位车辆的运行支出。

3.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出差之人, 实际有住宿发生但是却没有住宿费发票的, 要是住在其自己家中的, 或者去到边远之地出差, 没办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 让出差人员将情形说明并且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这样就能够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市内交通费, 其他情形一般是不予以报销差旅费的。

4.中央位于北京市内的单位里的工作人员, 当前往距离较远的郊区的区县去开展公务方面的活动时, 该如何去进行差旅费的报销呢?

中央在京单位的工作人员, 要是到远郊区县去参加会议。或者是去参加培训的话, 那么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市内交通费是不给报销的。要是到远郊区县开展别的公务活动。而且实际有发生住宿、 伙食、交通等费用的, 依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来报销。要是被统一安排了伙食和交通工具, 那就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跟市内交通费了。

说的是, 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这些地方, 它们属于北京市远郊区县。

5.工作人员调动搬迁路费如何报销?

中央以及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要是因为调动工作而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还有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市内交通费, 会由调入单位依据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来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以及搬迁家具所发生的费用, 是由调动人员自行承担的。

6.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是否给予补助?

差旅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 乃是出差人员能够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依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 去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 要是符合乘坐火车软卧的条件却改乘坐软座的, 那就不会给予补助。

7.工作人员出差期间, 经单位领导批准, 回家省亲办事, 其差旅费该如何报销呢?

若是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有回家省亲办事这种情况的, 那么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来予以报销, 而超出的那部分费用则由个人自己承担;伙食补助费以及市内交通费是按照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将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扣除掉)和规定的标准来予以报销的。

8.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前往常驻地以外之地去参与会议、培训的, 于会议、培训期间要执行会议以及培训费所关涉的相关制度。会议、培训地点往返之际所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市内交通费依据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报销。其中,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往返情况各计为1天来发放, 当天就往返的则按照1天来计发。

9.出差乘坐飞机的,从驻地到机场的交通费如何报销?

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针对市内交通费采取包干办法, 按照出差自然天数, 每人每天以80元进行包干使用, 往返驻地与机场的交通费, 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范畴内统筹解决, 不再另行报销。

10.出差人员是否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卧?

出差的相关人员大体上是遵循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这一原则的但要是处于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晨7点的这段 乘车时长度过6小时的 或者是连续乘车时长超过12小时的 经过所在单位领导予以批准 是能够乘坐软卧的 并依照软卧车票实施报销。

11.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是否还要入住定点饭店?

2015年起, 财政部不再组织招标采购出差的定点饭店, 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不要求出差人员必须前往定点饭店投宿。

12.司局级以下级别人员是否要求2人住1间房?

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实行分地区按级别制定每人每天住宿费开支标准, 出差人员在规定标准之内, 可自行选择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房间类型, 对2人住1间房不再作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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