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各工序 加工 时,要认真 检查 图纸 和资料 的相关 尺寸 ,使各工序 加工 符合 图纸 和资料的尺寸 要求 ,批量 大的材料 加工 要知道 检查员 和现场 管理者 ,确认 后可以 批量生产 ,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必须 立即 检查 ,如果有尺寸 交易 必须 立即 修正 。
如果 操作 人员 不小心 导致 批量 不良 产品 ,将根据 批量 的大小 或材料 是否 可以 回收 进行 相应 的处罚 。
第二条 生产 人员 在材料 加工 完成 后,必须 在材料 上注明 加工 数量 、产品型号 、图号 等。
在文件 上做记录 的违反 每次 罚款 5元。
第三条 生产 人员 应保持 周边 工作环境 整洁 ,定期 整理 剩馀材料 和材料 头,请管理人员 指定分类 配置 。
违规 每次 罚款 5元。
第四条 生产 人员 必须 无条件 服从 管理人员 的工作安排 ,严禁 擅自 制作 材料 。
因此 ,材料 的重量 和生产 混乱 的情况 下,视损失 程度 而受到 处罚 。
第五条 生产 人员 严格 检查 图纸 、零件图 号,了解 相关 技术参数 和技术要求 ,不得 张冠李戴,使用 错误 的零件 和图纸 ,重复 确认 重要 尺寸 。
如果 图纸 和材料 有疑问或不明确 的地方 ,必须 向生产 管理者 请示 ,向公司 相关 人员 报告 处理 。
第六条 生产 人员 应根据 对公司 利益 、对产品质量 负责 的态度 工作 ,不得 疏忽 责任 。
首先 ,必须 重新 确认 相关 尺寸 和部件 。
如果 发现 材料 尺寸 和部件 有问题 ,应立即 反馈 。
第七条 生产 人员 必须 严格 按照 生产 安排 ,按质量 按期 完成 零件 制作 。
延误 公司 正常 生产 ,违规 每次 罚款 20元 。
第八条 对零件 进行 自我检查 后,有关 人员 需要 知道 现场 检查 。
第九条 对零部件 问题 产生 的批量 不良 ,视批量 大小 ,重工 困难 ,影响 程度 ,对零部件 制作人 、检查员 、主管 作出 相应 处罚 。
第十条 生产 人员 应保持 周边 工作环境 整洁 ,馀料应立即 整理 清点 ,请管理人员 指定 分类 配置 。
违规 每次 罚款 5元。
第十一条 铆接 工在组对 前必须 了解 铆接 件的各部位 尺寸 。
如果 发现问题,应立即 反馈 给检查员 和现场 管理员 。
必须 立即 处理 。
第十二条 铆接 工在组对 面前 ,应校正 铆接 件的各部件 ,调平 ,磨光 后组对 。
如果不按要求做,每处扣除 2元 ,应立即 修正 。
第十三条 铆接 组在 进行 过程 中,必须 按照 图进行 施工 ,正确 配置 各部件 ,进行 点焊 组。
第十五条 在校正 过程 中要 按照 图纸的尺寸和检测 人员 的要求 进行 ,校正 后确认 无误 ,请检测 人员 进行 终检 。
第16 条对于 校正 不足 的情况 下,每次 检查 出1处扣除 2元 。
第十七条 对于 零件 使用 错误 、位置 错误 、气割 后的缺陷 必须 平整 、磨光 。
如果 发生 这种 情况 ,每件 扣除 10元 。
第十八条 焊缝 高度 应达到 图纸 要求 ,焊缝 宽度 均匀 ,表面 平整 光滑 。
第19 条焊接 不得 有气孔 、焊瘤 、咬肉等现象 。
第21条不得 有漏焊、假焊现象 。
第22条工件 上的焊渣 、飞溅 应清理 干净 。
第23条 以上 各项 缺陷 每发现 一处 扣除 2元 ,而且 要修复 至产品 合格 。
第24 条电焊工 必须 按照 检测 人员 的质量 判定 ,按照 检测 人员 的要求 进行 ,违规 每次 罚款10元 。